天津南疆海关强化监管 保障石脑油安全进口
天津南疆海关强化监管
保障石脑油安全进口
近日,载有3万吨进口石脑油的外籍油轮“凤凰”号安全靠泊天津港南疆港区石油化工码头,在天津海关所属天津南疆海关工作人员的监管下顺利办结海关手续,第一时间从口岸提离,即将投入中沙(天津)石化有限公司120万吨/年乙烯项目生产线。据统计,今年1—5月,天津南疆海关共监管进口石脑油7.5万吨,同比增长10.3%。
据了解,石脑油是石油产品之一,是用原油或其他原料加工生产的用作化工原料的轻质油,是管式裂解制取乙烯、丙烯等化工产品的重要原料。该批石脑油的进口企业中沙(天津)石化有限公司是国内最大的乙烯合资企业之一,公司主营业务为乙烯及其衍生产品生产、销售和研发,其乙烯装置属世界级规模,单套乙烯装置产能位居国内同类装置前列,产品供应范围可覆盖华北地区并销往全国。项目扩能改造成功后,乙烯产能将提高至120万吨/年,为南港工业区建设世界一流化工新材料基地提供原料保障,同时乙烯的生产原料石脑油进口量也呈大幅增长态势。
为保障天津地区石化产业的生产需求,天津海关持续推动能源商品“保通保畅”政策红利落地落实,以石化产业集群发展需求为导向,做实“关长送政策上门”服务,在能源高效通关、安全投产等方面给予企业强有力的支持。同时,关企服务专员、网格员多次赴企业实地开展危险化学品检验监管政策的宣贯解读,大力推行预约查验、快验快放等便利化服务举措,拉紧进口能源商品卫生检疫、现场查验、取样送检的作业链条,有效缩短货物滞港时间,降低企业物流成本。
“大型能源运输船靠泊时间不确定,而且由于船型吃水较深,登临窗口期往往较短,需要关员抢水作业,赶在退潮之前完成货物的现场监管。”天津南疆海关查验二科副科长秦仕群介绍,“我们开通了能源进口‘绿色通道’,针对石脑油单船进口量大、时间紧等需求,提前掌握企业的进口计划和通关诉求,个性化为货轮制定监管措施,同时预约加班服务,确保货轮靠泊后第一时间开展作业。”
按照海关总署公告等相关规范要求,天津海关优化进口散装石脑油监管模式,调整后无查验指令的进口石脑油经现场验核单据后即可放行,不再需要送实验室检测。
搭建通关“高速路”,也要筑牢安全“警戒线”。针对石脑油具有易燃性、易挥发等特点,天津海关根据关区查获典型案例对企业提前申报的商品信息进行数据分析和风险研判,现场验核商品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数据单和进口企业符合性声明;同时,依托船讯网、企业生产作业系统及码头配备的高清摄像头对进口石脑油的“进、出、转、存”开展实时监控,促进各环节密切衔接,化解危化品“滞、瞒、逃、骗、害”风险。
“现在进口的石脑油可享受到消费税退税优惠政策。我们在生产乙烯、芳烃类等化工产品时耗用进口石脑油、燃料油完毕后,可向纳税地海关申请退还相应的消费税。”中沙(天津)石化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高福安表示,“得益于海关及时为我们宣贯相关政策,手把手指导我们提交相关资料、办理退税手续,今年以来,我们进口的石脑油已享受退税1.8亿元。”
来源:滨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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